2.需窯前半成品加工的磨具,干坯強度要考慮得高一些。
3.要有利于混料操作和篩松操作。為此,配方中對結合劑加入量較多的細粒度磨具,較硬的磨具以及碳化硅磨具等,其潤濕劑,臨時粘結劑的用量,密度或濃度,一般均有別于粗,中等粒度的磨具。
3.要有利于混料操作和篩松操作。為此,配方中對結合劑加入量較多的細粒度磨具,較硬的磨肯以及碳化硅磨具等,其潤濕劑,臨時粘結劑的用量,密度或濃度,一般均有別于粗,中等粒度的磨具。
4.要從配方的角度去盡量避免可能會產生的廢品(如過大的收縮而產生的裂紋;發泡;變形等)。對易產生廢品的粒度,硬度,尤應注意。
5.應從配方的角度去保證磨具有足夠的強度。特別是對易回轉破碎的磨具(如粗粒度軟砂輪等)。
某外國公司資料中提出的原則,也可作新配方設計和修改舊配方時參考。
1. 新產品與舊產品應具有相同的硬度。
2. 磨料的粒度應相同。
3. 磨料的堆積密度應相同或偏低。
4. 磨料強度應相同或新磨料強度高。
5. 新配方應具有相同或較高的抗拉強度。
6. 新配方具有相同或較低的密度。
7. 新配方具有相同或較低的彈性模量。
上述原則大致可歸納為,使用強度高的磨料,使用強度高而彈性模具量低的結合劑以減少結合劑量和增加氣孔率,使用堆積密度低的磨具密度以便使磨具的組織更松。